那些男孩教我的事

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。

趁著發薪日的一股豪氣,還有今天總算整理了傳票的舒暢,我在光南買了。
旁邊陪買的朋友沒說甚麼;拿給阿萬看時他可哇哇大叫:
「你買這個幹什麼啦!」這個今天學會斯里蘭卡生日歌(唱起來像黃梅調)然後又忘掉的男人說。
所以我終究面臨了現實:我幹了一件為世人所不容的事情。


我買了「七彩棒棒堂」(王子ver.)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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