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gravure]謹以此文支持識貨的台北市政府

今晚蹺課去了一趟淡水,回家追推想說怎麼一直出現「南明奈」的名字,
原來是出現了這麼一條新聞

泳裝女星推花博? 北市:南明奈形象好

2010年台北市要辦花博,上個月還到日本宣傳,希望吸引20到30歲的日本OL來花博觀光,但台北市議員卻發現,觀光傳播局請了一位日本的泳裝女星「南明奈」來當代言人,質疑這根本是貽笑大方,市議員還說,就算要請清涼女星,也找個知名度高一點的,不過台北市政府則是解釋,南明奈現在在日本形象很好,也代言過很多知名品牌,泳裝女星是過去的事情!

穿著比基尼的少女躺在床上搔首弄姿,這是日本以拍泳裝清涼照起家的女星南明奈,而她現在有一個新身分,是台北花博的代言人。台北市觀傳局主秘薛秋火:「因為她在當地的確是一個當紅的這個偶像明星啊,那當然也受到媒體的注意。」台北市議員吳思瑤:「主秘你們被經紀公司耍了你知道嗎?你到現在花大錢當了冤大頭都還不曉得。」

台北市觀傳局的官員尷尬的說,這些清涼照是南明奈16歲以前拍的,現在她被票選為最受期待女星之一,也曾幫麥當勞,可口可樂等品牌代言,形象很好,不過台北市議員還是覺得這貽笑國際!

吳思瑤:「你最少也找個大家認識的人,周議員說,我這個行家,一個寫真女星叫什麼碗糕南明奈,我沒聽過,大家問來問去,啊這個是哪一個寫真女星,知名度夠高嗎?」

其實台北市政府這次的宣傳,鎖定日本20-30歲的上班族女性,找泳裝女星來代言,感覺怪怪的,市議員不能接受,北市府則說一定會檢討。


其實,台北市政府說的沒有錯,南明奈現在正是稱霸寫真界的一線偶像
而且由於她的身材比起他人較不具「威脅性」,人氣跨越性別,
對於市府目標的20-30歲日本OL來說確實有效果。
甚至我還覺得北市府知道要請南明奈、而且還真的請得到南明奈,是一件內行又GJ的事。

回過頭來說這位吳議員,吐槽的點分別是南明奈是「泳裝清涼女星」以及「知名度只有碗糕那麼高」兩件事。
關於泳裝,日本女星出道拍攝泳裝照早是慣例,反倒是從沒拍過泳裝造型的是異類;
日本也有發展許久的寫真偶像市場。人家堂堂正正以泳裝偶像作為自己的職業努力工作並且獲得成果,
吳議員同為女性,為何要用「清涼女星」一詞輕蔑抹煞人家的成就?我不懂。

然後第二點:「知名度不夠高」?「什麼碗糕南明奈」?
有一天Google託夢給我:

約有13,800項符合吳思瑤的查詢結果

約有1,380,000項符合南明奈的查詢結果

(攤手)


題外話,我一直覺得台灣要是有寫真偶像市場的話,今天瑤瑤不會被塑造成洪水猛獸,
而會是寫真界的超級新星。而且,她歌唱得還不錯。

又,整天批評人家只會賣奶,賣得最好的卻是專賣裸體的週刊與日報。
比起正正當當、努力娛樂大家的寫真偶像,台灣還真的是理盲又濫情啊。


更何況南明奈還是特攝大家族的一份子啊!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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