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要把這裡變成一張大長桌!」小老闆下定決心。
「現在辦公室隔間用得好好的幹嘛改?」「因為,」他不是在開玩笑:「新創公司都是這樣。」
小老闆以後會變成老闆,他一直努力用自己的方式要讓這間二十多歲的公司改頭換面,向他偶像們的公司—-臉書與蘋果—-更近一點。
「改成大長桌,開放式的工作環境,能夠幫助工作夥伴都融為一體;想當初我剛進來公司從基層做起,坐在隔間裡一整天都沒人跟我說話,我只好安慰自己這叫『王者的孤獨』。但是,我不想讓這種情況在我的新創公司裡發生。」
一旁總監說:「相信我,沒人跟你說話絕對不是因為隔間。」
「還有,你們現在在座位上要跟我講話,是不是要轉頭?」「是啊。」「轉幾度?」「呃……你在後面所以是 180 度吧。」「如果是大長桌,你們只要轉 90 度就可以了!」
「……所以?」「每個人少轉 90 度至少可以節省一秒鐘吧,一天算十秒好了一週就是五十秒、快一分鐘,你知道這時間夠我電訪一個客戶了嗎?這將為我們帶來更高的工作效率!」
全都不屬於業務部、不用電訪客戶的全體與會同仁不發一語看著他。
「好好好,那這個大長桌要坐幾個人?原本區域的兩個部門加起來嗎?」「還會多一個人。」「誰?」「我的聯合創辦人。」「蛤?這個聯合創辦人是誰?」「不知道,我還在找。」
「既然沒有為什麼一定要找一個聯合創辦人啊?」「因為,」他不是在開玩笑:「書上說新創公司都有聯合創辦人。」
總監按捺不住:「你想要改變公司文化的用心是很好,但是新創公司的開放性不是改成一張大長桌就能辦到的。你看華爾街,夠熱鬧了吧?他們隔間才多咧!」
我不知道華爾街有沒有隔間,我想那也不是重點,重點是大家都不想被迫放棄現在坐得好好的隔間,搬到那張尷尬的大長桌去。
小老闆當下沒有反駁,會議後不久,他傳了幾張圖片到群組裡,附註說:「這就是華爾街的工作環境,全都是開放空間!」
他傳的是《華爾街之狼》的電影劇照。
「我看這不是新創公司,」背後的副藝術指導幽幽總結:「是重創公司。」
一直有在追蹤大師兄的格文,甚至還擺在我部落格的友站連結裡跟大家分享。有一段時間沒上來了,發現搬了家,只能說知道你還在真好~XD
嗨狸貓,是的我還在!只是發文變得很遲緩XDDDD 感謝你的拜訪,讓我在刪除大量俄文垃圾留言時眼前一亮啊XD 部落格始終是我心中最軟的一塊(欸),有很多想寫的東西錯過某個時機就像便秘一樣塞在腦子裡了呢,希望能早日通通排出來讓大家聞聞!(住口)今後請也多多指教~~~
我已經停止部落格更新了呢,霸拖你不要停下來啊。
#雖然假面愈來愈難看了
期待內衣女模加入貴公司~
這產業轉型我O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