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NL]DAY 1 阿姆斯特丹

     史基浦機場與市區非常近,約20分鐘就抵達阿姆斯特丹中央車站,車站上罩巨大鋼骨穹頂,月台有15個之多,拖著行李下樓後為了上廁所兩人再度折返,第一時間迎接了文化衝擊。
     
    


是的,在荷蘭上廁所要付錢。(盛惠0.5歐)
    

     事實上不只廁所,剛剛櫃台買票每張也加了半歐的手續費。雖然折合台幣不過20塊,被多賺一手就是不爽,小海當下決定廁所不上了,接下來買OV-chipkaart(荷蘭悠遊卡)也堅持跟售票機搏鬥。黃藍相間的售票機很多台,但只有1/3設投幣孔(不吃鈔票,當地人多刷卡付款);彎進服務中心,兌幣機竟只吃5歐跟10歐紙鈔,我倆一邊搜索身上小鈔,邊懷念台北捷運無比便利的悠遊卡加值機制。將大量沈重歐元硬幣從一台機器運送進另一台機器後,內有5歐額度(單卡7.5歐!)的OV卡總算到手,便朝住宿地點前進。
     
     我們預定的住處位於市中心外圍,近博物館區的寧靜住宅街道,網站上寫著只消在車站前搭乘Tram/路面電車1路便可抵達。找到1路不難,難在辨識那又臭又長的荷文站名。荷蘭語與英語、德語為姊妹語,因而許多字就似英文白字那樣像又不像,比如Street在荷文就變成Straat(適才的OV-chipkaart翻成英文其實就是chipcard也XD),而我半天找不到應該下車的「Eerste Constantijn Huygensstraat」一站,直到上車後才發現這站名被縮寫為「1e Con. Huygensstraat」,當然會找不到嘛!(翻桌)有時Straat還會縮寫成Str.,更添地圖解碼樂趣。幸好幾天後習慣了荷文,甚至到比利時還是靠這點粗淺荷文認路呢。(附帶一提,straat發音為「史特辣」,或是台語「剉屎」倒過來XD)


Tram站牌詳細標示前往方向所有車站,不過幾天後才瞭解下面車次時刻是參考用的…

     
     回說出了車站好不容易等到1路Tram,上車前我問司機這車能否到前述那站,想來是我喉音未有火侯司機花了點時間才聽懂,然後回我一串輕快的音節。我楞了楞,問:「可以請你說英文嗎?」
     
     「我剛剛就是說英文。」長得有點像吉娃娃的司機鬍子下看不出喜怒,然後重複那串音節。
     
     希望小海沒注意到我眼角那滴羞愧的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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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路面電車行駛在石板路上交錯縱橫的軌道,轉彎時很有種雲霄飛車的身不由己感。車廂大小與文湖線相近,但高上許多。阿姆斯特丹已全面使用OV卡,上下車皆須刷卡感應—下車不刷沒關係,因為上車時已先扣4歐,下車才會將車資外的金額刷回喔啾咪。連結數節車廂的Tram車門不少,但除前、中、後三處外其餘的門上下車都要按鈕才會開,來時有點擔心這考驗反應的機制,實際搭乘後發現就像台北公車下車鈴,門不開大不了多按幾次,或像我最後一天怎麼按門都不開、惱怒直接朝著司機大吼HELLO?!(門開後又吼了句THANK YOU!回去)也是可以。這結合捷運&公車的路面電車確是我們在此最信賴的交通工具。
     
     因為之後搭公車都是慘痛的回憶。(掩面
    

     在阿姆斯特丹狹小古意街道上晃盪15分鐘抵站下車,路口的清爽一見就滿心歡喜,轉進巷裡找到Helmers-Inn的深綠色窄門。距離約定的10點尚早,且走回街角,進de koffie salon歇歇腳(聰明如你,應當知道店名即是「The Coffee Salon」之意)。小店裡洋溢週六早晨的美好,許多客人在露天區享受大好陽光,我們趁著等待之時整理行李、紀錄行程與支出,並痛快享用了這裡的免費廁所。
    



牆上掛了許多名人享用咖啡的即影

     也托陽光的福,氣候雖涼不算太寒,但荷蘭早秋一般的6月氣溫,我得多套件長袖T恤方覺舒適。窗外慢跑的男男女女個個背心短褲,路上行人也多著短袖,令我不禁納悶歐洲人的體質到底是有多燥呢?
     
     10點了,但de koffie salon的卡布奇諾太美味,穿著雨鞋的鄰座小女娃太古錐,多待了一小時才依依不捨離開。按響電鈴後聽見砰砰磅磅奔梯聲,一張笑得誠懇的臉打門後探出:「歡迎歡迎。」房東Greg說。他長得就像小兩號的麥可克拉克鄧肯,見小海行李沈重,快手一提躍上極為狹陡的階梯。據說阿姆斯特丹昔日課徵房屋稅是以房子門面幅寬為標準,房舍門面均很狹窄行走不便,更別提搬運家具了,因而家家戶戶在裝飾不一的階梯型屋頂上都加裝一根突出橫桿名曰Haak,上附滑車繩索,以從門窗吊運輜重。
    


     Greg為我們留了間面對街道的2樓雅房,與隔壁一家人共用此樓衛浴。房裡除了兩張軟床、幾盞燈、衣櫃冰箱後再無長物,靠滿室雪白塗裝與兩幅繽紛油畫令整體空間不致簡陋。我將Greg電話輸入手機後提議幫他拍個照當來電大頭貼,他說不如拿畫當背景吧,「喜歡嗎?都是我畫的。」又是一個燦爛笑容,令我好生慚愧,因為我拍照的真正用意是留作證據,畢竟Greg啥身份證明都沒拿出來就收了我們的錢,哪裡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房東呢?
     
     或許是太小人之心了。那張照片拍得不錯,手機卻不知出了什麼差錯沒存檔,之後幾天與Greg也只碰過一次,就此失去他唯一的影像紀錄。
     
     當然Greg並不曉得眼前一臉好學生樣的台灣房客滿腹心機,介紹完屋內環境後他掏出一張市區旅遊地圖,為我們細細標明各個推薦地點,他問下午打算去哪,小海指向市區西北方的約旦區北教堂週邊,表示想去看看市集,他連忙說如果要去那邊的話建議週一再去,那天中午的跳蚤市場特別好逛,在對街Overtoom站搭3路Tram往北走就成。Greg留下鑰匙之後道別,我晃晃鑰匙圈上的超市折扣卡後腳跟著跑出門,往適才下車處的Albert Heijn超市採購去。
     
     這AH超市是阿姆斯特丹最多分店的超級市場,而逛超市一向是旅遊中最有趣、也最能快速融入當地生活的行程。住處鄰近的AH不算大,擺滿生鮮蔬果、起司火腿、麵包牛奶與大量啤酒的貨架仍然讓人流連忘返。AH對於日後的吃喝開銷也起了重要的節省作用,容後再敘。
    


第一次去不知道提袋哪裡拿,多虧了偷摸子的侍戰隊購物袋XD


在AH購物滿15歐就送的毛蟲吉祥物(但後來發現根本就是隨便拿)

     提了滿滿一袋回家,反正沒別的計畫,我們決定還是先到約旦區去吧。再度出門走到另一向的公車站,荷蘭人過馬路超隨興,左右看看就溜過路口,根本沒在管紅綠燈的—後來發現很多路口是真的沒有紅綠燈,這點讓北縣青年倍感親切,當下連闖三段馬路,自我感覺又更荷蘭了一點XD


天氣真的很好&看荷蘭人過馬路多隨興XD


好逛的程度跟新莊夜市有得比(詆毀的意味)



    搭上Tram到北教堂週邊溜達。下午三點陽光亮晃晃地卻一點也不燙,在巷弄裡轉悠轉悠就撞上了市集大道,熱鬧路上搭滿白帳篷,瀏覽十分鐘後發現世稱荷蘭人不重時尚果然並非虛言。到末端魚舖點了份炸魚塊和鯡魚三明治充當午餐,都算好吃,不過鯡魚略鹹,很難想像當地傳統生吃法會是怎樣滋味。
    
     出了市集右邊有棟頂著胖屋頂的建築,「那是北教堂嗎?」「沒有鐘樓,應該不是吧。」小海裁定。我指著遠方兩根高聳的塔樓說應該是那裡了,接下來朝著明顯的地標進行第一次無謀盲目探險。(是,之後還有不少次……)
    

     天氣超好又屬週末,路上十分熱鬧,行人、腳踏車穿梭之間自有奇妙默契。荷蘭腳踏車極為普遍,女性即使穿著裙子也照騎不誤,來市集路上就撞見一位女郎走光之豪邁,反倒教看的我害羞啊。說著說著那邊又一位阿姨騎過來,一襲青色洋裝輕舞飛揚,徐娘半老丰姿綽約,有種歐洲女人的豔,她邊與同伴笑語邊自運河小橋滑下,當綴著花朵的裙襬在眼前猛然揭幕時我想起一位朋友,那個朋友最近剛從新加坡回來,剛轉換跑道準備一展身手。
     
     那個朋友的名字叫毛。
     
     忘掉不知是福利還是創傷的眼前一黑,經過數百道橋後總算找到教堂,兩棟尖銳塔樓真是氣派,門庭卻狹小冷清,怎麼看都不像是會推薦給遊客的知名地標。我終於承認走錯了路,這只是棟無名教堂,小海急著回市集找煎餅吃,問題是我早忘了是怎麼彎到這裡……只能同來時亂轉亂走試著闖出迷魂陣。等筋疲力盡回到大街,市集也撤得差不多了,查看地圖的我們這時才恍然大悟,有著胖屋頂的正是原定目的地:北教堂啊囧。
    


雖然不知名可是真的氣派啊


(迷路很糗)人面愧對桃花


舟車勞頓快24小時後瀏海已經撐不住了,索性夾起來上街。那當然不是我的腳

     第一天就弄到人仰馬翻實在很有敝人風格。二人返家發現Greg信中承諾說有、但剛剛才跑去買的吹風機正在門口,沾上床再睜開眼睛已是90分鐘過去,在屋外仍舊大亮的晚間7點懶洋洋出發尋覓晚餐,不幸的是儘管天色尚早,一路上行經的店家卻統統打烊啦。最後在三四個街口外總算找到一間專賣宵夜的沙威瑪店,中東店員英文之爛跟我有得拼,仍十分親切努力解說他們的營業時間,而我直到兩天後才瞭解他說11 hour不是說他們開11個小時,而是開到11點。
    


救命沙威瑪


僅容2人的超迷你車深得我心,之後一直在收集其他顏色XD


回程還順便嘗試了樓下荷蘭有名的熟食販賣機,1.5歐的炸肉糊條,不好吃囧

     那種感覺是很詭異的:走在明亮一如來時的街道,路上店舖深鎖、杳無人跡,偶爾經過的飛快腳踏車都趕著擺脫工作回家休息。有位OL繞過慢吞吞右轉汽車後氣得以車鈴問候對方,我幾乎可以將鈴聲翻譯成熟悉的三字經。對面一個禿頂兩鬢卻紮著辮子的風衣老黑行過,步伐穩健又自信,小拖車上綁著幾把鮮艷的提琴,如果他不是樂器行業務,想必是遊民界的潮流之王。
     
     走過鬼城般的寂寞街道,回房併起兩張小床頭桌好享用晚餐,至此才發現房裡少了電視就多了空虛,好險還有小筆電。在YOUTUBE康熙來了大胸部女星那集的陪伴下,踏上地球另一端的第一個黑夜於10點半姍姍來遲,幸好,沒帶來多少鄉愁。
    


整趟旅行裡電腦變壓器都維持合體金剛狀態

     明日,我們將往鹿特丹。

(待續)

15 Comments

  • Hsin-Yu

    您好
    相當感謝您的回覆
    想向您請問不知OV卡您較希望是借用或是轉售?
    真的相當感謝您
    敬祝
      順心

  • Hsin-Yu

    您好
    很抱歉打擾您
    由於今年(2011)五月底至六月初將至荷比法等國自助旅行
    不知您的ov-card及博物館卡是否還能使用?
    誠心向您詢問
    謝謝您
    敬祝
     順心

  • Froggymay

    當初來到荷蘭,第一次在學校上廁所的文化衝擊是….
    站在洗手台前洗手,我看不見鏡子裡頭的160cm亞洲小矮人。

  • 荳芽

    看樣子我要去之前都把歐元換零鈔好了…
    上廁所要錢好像也不會太糟,使用者付費,
    只是這樣的話,廁所真的可以維持的比較乾淨嗎?
    我八月份再來去看看。
    說到上廁所付費這件事,我想到以前小時候,
    有那種在門口賣衛生紙的阿婆,
    一疊衛生只要五塊。

  • 嗎魯

    你這邊讓我看到後來都只記得毛,這樣怎麼行啊你!!!!!XDDDDDDDDD
    嗚~偶的明信片都還沒收到,是太漂亮被污走了嘛~~~(掩面)

  • 太郎

    又是自助旅行啊?(拇指)
    每次看這類文章都很佩服作者怎麼那麼厲害,
    假定是我要去異地,我想我還是會選跟團吧…
    自己跑去人生地不熟的~
    (光是開口就有問題吧…)
    呃另外你有用GPS嗎?我最近有買、個人想法
    是路癡的都應該配備一副!(就算跑外國也很好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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